正是这两种要素及其作用推动了自然界的一切变化,产生了一切生命。
夫民有好恶之情,而无喜怒之应,则乱。这种境界的实现,也需要自我超越,去掉一切劳攘,磨去一切圭角,没有任何滞碍,浸润着光精,‘与天地合其德云云,岂不乐哉。
心虑而能为之动,谓之伪。[51] 这说明,七情之中无论哪一情,都有乐的问题,这个乐就是心安理得之乐,它既在七情中表现,同时又超越了具体的七情。孔子还说过:逝者如斯夫,不舍昼夜。[51]《语录下》,《王阳明全集》卷三。这样,情感需要及其体验就转变成社会感化的问题,即通过乐教陶冶人的性情,使本来的自然情感获得社会内容,变成社会文化的一部分,这就是所谓道。
正是在感性存在之中,学与乐真正合一了。他提出君子有三乐的思想,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。要在明善,明善在乎格物穷理。
王夫之说:凡言理者有二。东汉的王充是不是儒家,似无定说,不过他自己承认是儒家,我们也把他归到儒家来讨论。它同感官欲望是不同的,是心所特有的。在荀子看来,万事万物虽然错综复杂、变化多端,但是如果掌握了万物之理,便可以为我所用,以不变应万变,这叫用天地理,万变而不疑[9]。
玉石有天然文理,按其文理而治之,就是理。这一发展对后来的宋明儒学产生了很大影响。
理学的最后一位大思想家王夫之,通过其缜密的思考,对物理与性理作出了明确的区分,这是一个很大的发展。而贾谊作为儒家,虽然提出物理概念,但就其实际内容而言,仍然是为社会伦理学说作论证。他所说的本,就是本体,因此,朱熹哲学又被称之为理本论。至于他所说的天以命人而人受为性之至理,显然是讲性理,其内容同程、朱一样,是指仁义礼智等道德理性。
因此,格物之理,不若察之于身,其得尤切。所谓已然,是说凡有事物存在之处,皆有其固有的规律,是物之固然,事之所以然也[43]。理来自天道阴阳之气,是自然界的秩序,礼便是理之有文采者,故称之为文理。这说明,理不是单独存在的,而是在同其他范畴的联系和关系中存在的。
物理来源于神化,而神化是道的作用。所谓理,性是也[35],就是说明理的生命意义。
一则健顺五常,天以命人而人受为性之至理。当然是一个应然的问题,不是实然的问题,但在朱熹看来,二者是统一的,所以然就是所当然,所当然也是所以然。
但是罗钦顺在提出理的客观性及其认识的可能性之后,并没有继续前进,而是又回到性理之学。这种秩序是和谐的,其展开就是四时变化。道生万物,经过德这个环节,德者离无而之有,是从无形到有形的过渡。但是王充具有经验主义倾向,也有实证精神,一切是非道理,都要有经验上的依据,要由经验加以证实,对于理的问题,也是如此,并没有进一步的论证。汉朝大儒董仲舒,从目的论出发,提出阴阳变化之理,进而说到物理。如果说,物理是具体事物之理,那么大理就是一切事物所具有之理,或者说,物理代表事物某一方面的理,而大理则代表事物的全面真理。
人的眼,对于颜色,有共同的美感。天地万物,由气化产生,气有聚散、有攻取,错综复杂,但其中有理,理的特征是顺而不妄。
但他明确主张,理有两方面意义。现将这些不同含义简述如下: 一是所以然者。
[21] 阴阳是天用以治理人间的法则,因此具有人格属性,是为人而设的。他的根本目的是明善,即认识性理。
[39] 这说明,程颐所说的物理,大致上都是与性理相联系的,即便是涉及自然界的事物之理,也是在目的性的范围之内,而不是纯粹的认知理性的问题。他说:凡以知,人之性也。[22]《春秋繁露·人副天数》。其所存者便是心,心是虚灵不昧之物,有知觉思虑,是主宰者,就其主宰而言,心就是性,所谓心即性也[33]。
[21]《春秋繁露·阳尊阴卑》。[31] 穷是穷究,穷究事物之理而认识之,这是属于知性范围的问题。
但这所谓形而上者,既不是现实世界之上的原型或理念,也不是现象背后的本体即实体,它就在人心之中,是人的最本己的存在,即性理。在孟子看来,心和耳目等感官都是人之体,与人的生命形体不可分,但有大小之别。
至于穷理为什么能尽性、尽性为什么能至命,《说卦传》的作者虽然没有进行具体阐述,但是他把性命和理联系起来,这就是一个很大的发展。理在本质上是内在于人而存在的,它是人的本体存在,即所谓性体。
按照《说文》的解释,理字的本义是治理玉石,使之成器。在戴震之前,颜元就已经提出,性命之理,不可讲也[46]。一是指义理、伦理或性理,这是有关人性方面的。自然界是具有生命意义的,自然界的发育生长是有序的,或者说向着一个目的。
由血气之自然,而审察之以知其必然,是之谓理义。理义不仅是内心具有的,而且是能够悦心的。
就自然界而言,理是通过万物生长发育表现出来的秩序或法则。他认为,自然界是由气构成的,气是分阴阳的,阴阳相互作用便产生变化,变化则产生事物,事物有其客观性质与规律,这就是物理,他又称之为物气之理[27]。
在后来的使用中,人伦物理实际上变成一回事了。一是指实理、事理即物理,这是关于自然界方面的。